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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 “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7-19 10:32      發布作者:兆拓新能源      閱讀次數:0

安徽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202133號),大力推進節能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以下簡稱“能耗雙控”)、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進一步完善節能減排政策機制,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推動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實現節能降碳減污協同增效,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為加快建設現代化美好安徽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2025年,全省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力爭下降14.5%。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4項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累計達到13.67萬噸、0.69萬噸、8.3萬噸、3.07萬噸。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力爭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基本建成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區。

三、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聚焦石化、化工、鋼鐵、電力、有色、建材等主要耗能行業,開展工業能效提升行動,對標國際先進或行業標桿水平,分行業明確能效提升目標,組織實施重點工作舉措。持續提升用能設備系統能效,推廣高效精餾系統、高溫高壓干熄焦、富氧強化熔煉等節能技術。推動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提升,培育綠色制造示范企業和綠色數據中心。“十四五”時期,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數據資源局等,各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園區節能環保提升工程。推動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推動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優化,鼓勵工業企業、園區優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推進園區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的綜合能源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強化園區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提升園區污水處理能力。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貯存和處置環境監管,推動揮發性有機物、電鍍廢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綠島”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等)

(三)城鎮綠色節能改造工程。全面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實施綠色建筑統一標識制度,加快推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實施城鎮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專項行動,積極開展建筑屋頂光伏行動,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進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設。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發展,引導各地因地制宜推廣熱泵、燃氣、地熱等清潔低碳取暖方式。實施綠色高效制冷行動,大幅提升制冷系統能效水平。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城鎮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比例超過30%。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四)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大力發展智能交通,積極運用大數據優化運輸組織模式。加快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持續推進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創建。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車輛比例超過80%(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等)全面實施輕型車和重型車國六B排放標準,到2025年,新能源和國六標準貨車保有量占比力爭達到40%,柴油貨車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左右(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等)提高城市寄遞物流車輛使用新能源車比例,到2025年,新增城市物流配送車輛新能源比例超過50%(責任單位:省郵政管理局)

(五)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因地制宜發展農村沼氣,建設規模化沼氣、生物天然氣工程。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實施秸稈和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動計劃,建立健全農藥包裝廢棄物、農膜回收利用體系。加快推進以縣(市、區)為單元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統一管理。加快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標準化改造和建設。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能力,全面消除農村黑臭水體。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30%以上,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5%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5%,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綠色防控、統防統治覆蓋率分別達到60%50%(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等)

(六)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圍護結構、供熱、制冷、照明等設施設備節能改造,鼓勵公共機構采用能源費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全省公共機構應示范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或更新公務用車時,在符合公務用車標準并滿足單位需求的前提下,除特殊地理環境、特殊用途等因素外,原則上應購置新能源汽車。推行能耗定額管理,全面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到2022年,95%的省級、90%的市級和70%的縣級黨政機關達到創建標準。到2025年,全省公共機構實施超過150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責任單位:省管局)

(七)煤炭減量替代和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內新、改、擴建用煤項目實施煤炭消費等量或減量替代。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各市將減煤目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重點耗煤企業,實施“一企一策”減煤診斷。(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等)推動煤電行業實施節能降耗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加快供熱管網建設,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到2025年,火電平均供電煤耗降至295標煤/千瓦時,散煤基本清零。(責任單位: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等)以燃料類煤氣發生爐、燃煤熱風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以及建材行業為重點,實施清潔電力和天然氣替代。持續推進以煤為燃料的工業窯爐清潔燃料替代改造。(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等)

(八)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建設并舉,因地制宜建設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推動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試點工作。堅持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結合,有序推進皖北平原連片風電項目建設,穩妥推進皖西南地區集中式風電項目建設,鼓勵分散式風電商業模式創新。大力推進風光儲一體化建設。加快建設一批抽水蓄能電站,打造千萬千瓦級綠色儲能基地。多元高效利用生物質能,推進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新建和供熱改造,合理規劃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統籌布局生物燃料乙醇項目,適度發展先進生物質液體燃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5%以上。(責任單位:省能源局,配合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九)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工程。統籌布局城市廢舊物資回收“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建設。鼓勵“互聯網+回收”模式發展,推廣智能回收終端。(責任單位:省商務廳)開展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城市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商務廳等)深化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培育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規范企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十)科技創新與應用工程。支持開展前瞻性、戰略性、顛覆性技術的科技攻關,突破一批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發揮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能源研究院引領帶動作用,加快核聚變技術攻關。加快氫能、大容量儲能等關鍵技術攻關,推進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示范應用。開展銅銦鎵硒薄膜太陽能發電等技術場景應用和產業化示范。凝練節能減排關鍵共性技術需求,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領域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推動重點行業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及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發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等)

(十一)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進一步強化區域協作機制,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和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體系,突出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加大鋼鐵、水泥、焦化、玻璃等行業以及工業鍋爐、爐窯、移動源氮氧化物減排力度。持續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開展新一輪巢湖綜合治理,深入實施淮河流域污染防治,扎實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農業面源、船舶、尾礦庫等污染治理工程。2025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0.2%以內,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83%,長江干流水質穩定達到Ⅱ類。(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十二)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全面推動揮發性有機物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加快推進石化、化工、涂裝、醫藥、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提高水性、高固體分、無溶劑、粉末、輻射固化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的比重。加大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力度,嚴格執行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確保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符合標準的產品。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等)

(十三)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工程。加快建設城鎮污水污泥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設施,推進污水管網新建與改造。2025,城市、縣城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97%以上,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4000公里,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00萬立方米/日,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有序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加快生活垃圾焚燒和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開展填埋設施封場治理2023年底前基本實現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等)積極推動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設施建設,重點在合肥等13個市建設危廢處置利用項目。2025年,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不低于120萬噸/年。(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等)建立健全縣(市、區)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大力推動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擴能提質。(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四、完善節能減排政策機制

(一)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分檔確定各市“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基本和激勵目標,由各市將目標分解到每年,年度目標之間留有適當彈性。各市根據地區生產總值增速目標和能耗強度降低基本目標確定年度能耗總量目標,經濟增速超過預期目標的市可相應調增總量目標。各市按年度將能耗強度控制目標分解下達到縣(市、區),將能耗雙控目標分解下達到重點用能單位。實施用能預算管理,建立用能空間與能耗強度目標掛鉤機制,對不實施能源消費置換的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動態更新,清單外項目需實施能耗置換。支持各市開展單位能耗產出效益綜合評價。按季度實施能耗強度和用能空間監測預警,對進度滯后的市加密調度頻次。(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推進實施減排重點工程,優化總量減排指標分解方式,統籌考慮各地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和減排潛力,綜合確定市級減排目標。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減排空間大的地方承擔相對較多的減排任務。加強總量減排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提升總量減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強化總量減排監督管理,重點核查重復計算、弄虛作假特別是不如實填報削減量和削減來源等問題。(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三)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明確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簡稱“兩高”)項目界定標準,全面排查在建、擬建、存量“兩高”項目,實施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嚴格控制新增“兩高”項目審批,認真分析評估擬建項目必要性、可行性和對產業高質量發展、能耗雙控、碳排放和環境質量的影響,嚴格審查項目是否符合產業政策、產業規劃、“三線一單”、規劃環評要求,是否依法依規落實產能置換、能耗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等要求。對已建成投產的存量“兩高”項目,有節能減排潛力的加快改造升級,屬于落后產能的加快淘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等)

(四)健全規范標準。制定玻璃、火電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規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維護及效能評價標準等生態環境技術規范。(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對標國際國內能效先進水平,修訂一批能耗限額標準,強化標準宣傳貫徹執行。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鼓勵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制定行業、企業標準,支持企業參加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修訂安徽省公共機構節能辦法,制定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服務等地方或區域標準。(責任單位:省管局)

(五)完善經濟政策。各級財政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費用市縣財政投入分擔機制。(責任單位:省財政廳)修訂完善安徽省地表水斷面生態補償辦法和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明顯的地區,依規在分配年度環境污染防治有關專項資金時予以傾斜支持。(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等)落實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稅務局)健全綠色金融體系,擴大綠色信貸規模,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推動建立綠色貸款財政貼息、獎補、風險補償、信用擔保等配套支持政策。(責任單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加快綠色債券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健全價格政策,完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機制,嚴禁對“兩高”項目實行優惠電價。完善風電、光伏、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價格政策。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六)建立完善以市場為導向的節能減排政策體系。以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等重要指標為支點,用政策引導市場,用市場調節企業,加快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撬動地方和企業更加自覺地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探索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與交易管理試點工作。積極推廣綜合能源服務、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管局、省能源局等)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進一步推進我省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實施省級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項目。(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責任單位:省能源局)貫徹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建設要求,推進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強化能效標識、水效標識監管,打擊虛標行為。(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七)加強統計監測基礎能力建設。強化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加強非化石能源細分品種統計,完善工業、建筑、交通運輸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責任單位:省統計局,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等)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提升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設覆蓋全省重點用能單位的能耗在線監測系統。(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提升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加強數據聯網共享與分析,實施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提升行動。開展大氣環境非甲烷總烴監測,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組分網自動監測項目,加強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業園區、產業集群和企業環境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八)加強監督檢查和能力建設。健全市、縣節能監察體系,加強節能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強化業務培訓。聚焦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用能設備,深入開展專項節能監察,持續做好日常節能監察。創新節能監察工作模式,開展跨地區交叉監察、聯動檢查。(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加強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重點排污單位設置專職環保人員,加大減排業務培訓力度,不斷提升基層環保人才隊伍能力水平。(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五、強化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省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正確處理好經濟增長與節能減排的關系,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劃,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各市、縣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分解落實到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省屬企業要在節能減排工作中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重點用能單位將“十四五”和年度節能目標責任落實到能源管理負責人和車間、班組。各市政府、省有關單位每年4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和當年工作計劃報送省節能辦。(責任單位:省節能辦,配合單位:省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強化監督考核。開展“十四五”市級人民政府能耗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實施年度評價、中期評估、五年考核。對能耗強度降幅達到省下達的激勵目標的市,其能耗總量免予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所在市能耗總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納入所在市能耗雙控考核。將能耗強度目標完成情況納入省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或“雙碳”考核體系。未完成當年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市委、市政府要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說明。(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等)開展市級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壓實減排工作責任。(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科學運用“十四五”市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評價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經省政府審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市級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完善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深化例行督察,強化專項督察。(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三)開展全民行動。推進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行綠色消費,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推廣力度,組織開展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低碳日等主題活動,廣泛宣傳節能減排法律法規、標準和知識。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行業協會、商業團體、公益慈善組織作用,支持節能減排公益事業。開展節能減排自愿承諾,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生態環境廳等)